南京审计大学论坛

标题: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级领导您们好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野芦苇    时间: 2012-3-30 21:49
标题: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级领导您们好
我公司与大同市新准黍地沟发煤站所发生的债务,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并已经查封了所有资产的情况下,为什么还能私自出租进行发煤,也没和我们协商解决,这严重违反了执行的法律程序,多方反映无结果,迫于无奈的情况下,在此发表是希望各级领导能引起注意,还债权人一个公道,能按照执行程序进行拍卖还债,以下是煤站存储煤和扩大经营的照片,情况属实。

作者: jjandjj    时间: 2012-4-2 23:18
顶上去!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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